鹤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 (2011年第1期 ) 夏季气温增高、湿度加大,非常适宜细菌生长繁殖,易造成细菌性食物中毒,为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特发布2011年第1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望餐饮服务单位和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各餐饮服务单位在日常食品安全管理中要重点把好五道关:一是严把采购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不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物原料、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超过保质期限、腐烂变质、检验不合格以及《食品安全法》第28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二是严把人员关。所有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调离、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三是严把消毒关。所有餐饮具使用前彻底消毒。四是严把操作关。控制食品加工总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加工食品做到烧熟煮透;加工过的熟食品应尽快吃掉,存放超过2小时未食用的要重新加热熟透,超过4小时的剩饭菜不得再食用;储存食品做到及时冷藏或热藏;防止食品在加工过程中收到交叉污染。集体食堂和大型聚餐对所供应的主副食品应严格执行留样48小时制度。五是严把应急关。各餐饮单位应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并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旅游景点区、城乡结合部等人流量大的区域。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集中供餐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 广大消费者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就餐单位时,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单位;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 浚县卫生局 2159965 淇县卫生局 7222228 淇滨区卫生局 2167038 山城区卫生局 2926825 鹤山区卫生局 2137672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367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