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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2006年11月24日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国家法定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承担保健品审核报批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的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药品包装材料法定标准及产品分类管理;依法核发相关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 依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协助管理药品广告。

(四)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依法查处制售使用假劣药品和其他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行为。

(五)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六)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国有资产、经费的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七)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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